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校实验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创新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大学第八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细则》(宁大政﹝2023﹞35号)《宁波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宁大政〔2024〕51号)和《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八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和学校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实验技术人员2024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考核小组由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范围
各单位聘任实验技术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
考核业绩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八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内容为岗位聘任书中相关实验室工作责任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开发、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业绩;主持科研实验项目、参与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实验技术研发工作;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参加实验技术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以及其他实验室工作。
四、考核等次及工作程序
(一)考核等次与优秀名额分配。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名额按总人数179人的20%确定,共36名。根据参加考核实验技术人员数,分基础性推荐名额和竞争性推荐名额两类划分到各单位、部门(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按本人自评、单位审核评议推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考核小组审议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进行。
1.本人业绩自评。参加考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2024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评议。
2.单位审核评议。所在单位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提交的考核登记表,结合本人聘任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各单位根据内部程序确定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宁波大学2024年度实验技术人员推荐考核等次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与考评原始材料一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根据《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八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考核建议进行初审,如发现相关人员《考核细则》第五条中所列任一情况,将建议考核小组对相关人员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并不再给予调整补报机会。
4.考核小组审议。考核小组听取各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公示。
5.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轮聘期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优秀名额与单位实验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小组统筹评选时,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前30%的学院,在评选时适当倾斜;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后20%的学院,除个别表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一般不再推选考核优秀人员。
(二)各单位、部门推荐的考核优秀人员同时作为2024年度宁波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般情况下,年度考核优秀与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不兼得。
(三)各单位推荐结果、《宁波大学2024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与考评原始材料请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葡京娱乐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同时将电子稿发至 [email protected],由*葡京娱乐场 统一报送到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联系人:梅迪森;地址:王长来楼A201。
*葡京娱乐场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4年12月6日